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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开课通告

课程详情

    天津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开课通告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是企业职业健康工作最一线的力量,关系到员工的健康及职业健康工作水平。为进一步有效管控职业健康风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3号令)的要求,为提高各生产经营单位(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天津美恪职业培训学校安全培训部举办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等取证和复试培训。


一、培训对象

1、生产经营单位(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厂长、经理、投资人等。

2、安全管理人员: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及管理人员,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等。

3、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分管职业卫生工作的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及管理人员,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等。

职业卫生管理主要负责人证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证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证”的全称是“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是专门负责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的人员持有的证件。


如何取得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证

是企业的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通过去专业的职业卫生培训学校进行培训,并参加考核合格而获得的证书。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第八条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劳动者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九条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综上所述,根据规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证是相关人员必须取得的

 

天津美恪职业培训学校安全培训部是应急局指定的天津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证、天津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培训机构

 

关键词:天津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证、天津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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